致潜在的投标人:
伟创工程咨询(广州)有限公司受纳金(广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开投·智荟产业空间景观园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本项目的承包单位。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如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请按本意向公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开投·智荟产业空间景观园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东明二路5号
3、项目总投资:总投资456.22万元,总建安费估算为385.3万元,二类费费用估算为29.45万元,预备费为41.47万元,估算总金额为456.22万元。
4、项目内容:红线内铺装调整、地面划线调整、新增水景、新增商业外摆区以及增加部分乔木;红线外口袋公园改造包含人行道改造及铺装、新增构筑物、logo、公交站及座椅等;新开设南侧车行出入口并接驳至园区内市政道路,本次室外改造总面积约7500㎡。
备注:
(1)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以最终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2)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2.1、2.2)的资质:
2.1 工程设计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设计部分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须提供所在国或者所在地区的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
注:(1)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2)注册地在中国大陆的企业申请人(以下简称“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2.2 工程施工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1 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具备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2 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要求:具备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4、投标人专职安全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注:(1)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2)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不得兼任。
5、关于联合体投标:
允许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至少有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其余成员均为协办方。且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按附件二),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注: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三、办理投标登记有关事宜:
1、请于2026年6月9日17时30分前联系伟创工程咨询(广州)有限公司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需备齐以下资料(全部需加盖公章):
(1)投标意向书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扫描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适用于无授权代理人的情况);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扫描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适用于有授权代理人的情况);
(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3、办理投标登记方式:本项目投标意向采用线下方式办理,如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请于2026年6月9日17时30分(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将办理投标登记所需资料一式一份加盖投标人公章送至广州市黄埔区南翔一路68号5栋209房,投标登记截止时间以文件送达的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将不给予接受办理。
四、其他有关事宜:
1、办理投标登记手续仅用于我方项目信息登记,不作为投标人是否成为正式投标人和是否最终参与投标的依据。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一次性向招标代理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标准为取费依据,最终以本次招标项目中标价计取的招标代理费为准。
3、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落款出具,并由主办方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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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纳金(广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单位:伟创工程咨询(广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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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叶工 |
联 系 人:杨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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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5919313249 |
电 话:15915735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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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297289238@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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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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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纳金(广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单位:伟创工程咨询(广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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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叶工 |
联 系 人:杨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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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5915735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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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297289238@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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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年5月30日 |
